1)第26章 八百块钱_爱上痞子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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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时候,我会产生疑问,虫和莎,真的在我生命里出现过吗?为什么我觉得这一切都犹如一场梦,一场华丽的,迟迟不肯醒来的梦?

  我看着笔下荒唐的文字,想起《红楼梦》里一句诗来:满纸荒唐言,一把辛酸泪。

  荒唐荒唐,辛酸辛酸!

  我指着望夕岩上的字,对虫说:“看到没,这就是我和我前女友一起刻的字。”

  虫蹲下来,仔细地看着上面的字,吞吞吐吐地念道:“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……哈哈哈……你们可真幼稚啊……这世上怎么可能有真的爱情……哈哈哈……”

  我坐在草地上,叹了一口气,装做饱经世事的样子对虫说:“人总要长大的,不经历这件事,我还傻傻地相信这个世界上真会有童话里王子公主那样的爱情。”

  虫坐在石头上,微风把她的头发吹起,如同洗发水的广告女主角。

  她的手轻轻抚摸着岩石上那几个字,隔了一会儿,说:“不管有没有,我是无福消受了。”说完笑笑,继续说,“你可不能因为一棵树而放弃整个森林,你和我不一样,你还是能找到真正的爱情的。”

  我盯着她说:“我们为什么不一样?就因为你是痞子?”

  虫没有回答我的问题,而是反问道:“你是不是觉得我是个坏女孩?”

  我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,实际上,我是真的不知道这个问题该如何回答。

  虫又说:“你知道吗?我之所以这么放肆,是因为我把自己的生命看得很轻。”

  我盯着她,不说话,我知道她还有下文。

  果然,她继续说:“我只值八百块钱。就算我死了,也不过是丢了八百块钱而已。”

  我诧异地问:“为什么要这么说?”

  她从石头上跳下来,坐在我身边,说:“我现在的父母,不是我亲生父母。我是他们花八百块钱买的。”

  我盯着她,还是不说话。实际上,我不知道该怎么说。

  其实像虫这样的例子,在我身边比比皆是。

  有的人家初期时响应国家政策,只生了一个孩子,但是后来家庭条件优越了,又想再多生一个,但是因为年龄问题,或者不想受十月怀胎的苦,所以就去买别人养不起的孩子。

  虫又说:“我以前一直很奇怪,我哥比我大十岁,这怎么可能?我爸妈生了我哥,十年之后,再生我?未免也太滑稽了。我从小就早熟,记得有一次我的脚被玻璃划伤了,我妈竟然说:‘过两天就好了!’我拖着流血的脚,熬了一个星期……那个时候我就知道,这个母亲,不爱我。”

  虫说完这段话,就躺了下去。我也跟着躺了下去。

  柔软的草缠绕在我的耳边,温暖得如同母亲的手。

  蓝天白云在我们眼前毫无遮挡地展开。

  虫轻声说了一句话,那句话轻得如同耳边刮过去的一阵微风:“你愿意听我的故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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